长安汽车: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07 17:20:27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7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
文件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 效。会 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名才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执行副总裁 、总法律顾问、首 席合规官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 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 事会同意聘任米梦冬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 席合规官,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