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5 18:23:38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6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38,457,90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8.17%;张熠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129,946,8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1.38%。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张熠君女士已累计质
押 32,9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85.55%,占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
股份的 25.32%,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4%。
近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率呈下降趋势:质押比例先
由 70.06%降至 66.1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进一步下降至 63.59% ,整体质押
水平安全可控。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张熠君
质权人 建德市**贷款股 北京中财**典当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4,330,000 4,900,000
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 11.26% 12.7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5% 2.31%
解除质押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2025年10月14日
直接持股数量 38,457,900
直接持股比例 18.1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32,9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所持股份 85.55%
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一致行动人合 25.32%
计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54%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限售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为控 本次质押股 股(如是,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用
称 股股 数(股) 注明限售类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比例 途
东 型) (%) (%)
控股 解除质 建德市 为上市
股东 2025 年 押登记 **贷款 公司融
张熠君 一致 5,900,000 首发限售股 否 10 月 14 手续之 股份有 15.34 2.79 资提供
行动 日 日 限公司 担保
人
合计 \ 5,900,000 \ \ \ \ \ 15.34 2.79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 本次解 占其 占公 已质 未质
持股 质押及 质押及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押股 未质押 押股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比例 质押前 质押后 股份 股本 股份中 份中 股份中 份中
称 (股) (%) 累计质 累计质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 限售股 冻结
押数量 押数量 (%) (%) 份数量 股份 份数量 股份
(股) (股) (股) 数量 (股) 数量
(股) (股)
北京汇恒
投资有限 84,585,900 39.96 49,734,900 49,734,900 58.80 23.49 49,734,900 0 32,440,700 0
公司
张熠君 38,457,900 18.17 36,230,000 32,900,000 85.55 15.54 32,900,000 0 5,557,900 0
北京汇泽
恒通投资 6,903,000 3.26 0 0 0 0 0 0 0 0
有限责任
公司
合计 129,946,800 61.38 85,964,900 82,634,900 63.59 39.03 82,634,900 0 37,998,60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
1、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预计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控股股东汇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