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9 20:59:51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 5 名非独立董事
和 3 名独立董事。张雷先生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
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已换届完成。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公司董事长
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等事项。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杜勤杰先生(董事长)、刘淼女士、张力天先生、周龙环先生、王东梅女士;
2、独立董事:万红波先生、杨剑先生、曹建海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张雷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杜勤杰先生(主任委员)、刘淼
女士、杨剑先生、王东梅女士、张雷先生;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成员为:杨剑先生(主任委员)、曹建海先生、张力天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成员为:万红波先生(主任委员)、曹建海先生、杜勤杰先生;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成员为:万红波先生(主任委员)、杨剑先生、周龙环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杜勤杰先生
副总经理:马骏先生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淼女士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雷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赵菁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571 号甘肃农垦总部经济大厦 A 座
19 层
电话:0931-8553529
传真:0931-8553529
电子邮箱:securities@haimo.com.cn
四、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承诺事项的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联席总裁窦剑文先生、董事苏占才先生、董事朱伟林先生、独立董事武建东先生、副总裁和晓登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苏占才先生、朱伟林先生、武建东先生、和晓登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窦剑文先生离任后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朱伟林先生、武建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和晓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15,950 股,苏占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86,300 股,通过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4,260,979股。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窦剑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664,456 股,根据窦剑文、
张立刚、张立强与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签订的《股份
转让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截至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并披露之日,窦剑文减持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得低于 19,300,000 股(以下简称:最低持股数),若在此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股、配股等事项而增加时,该股份数量需根据最低持股数与窦剑文本次转让后剩余股份数量之比等比例调整。除上述承诺外,窦剑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因提前换届选举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致力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经营决策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窦剑文先生、和晓登先生、朱伟林先生、苏占才先生和武建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29 日
附件:
一、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杜勤杰,男,1987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部副董事,北京翰德东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特殊机会投资中心总经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杜勤杰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淼,女,1987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法律职业资格、保荐代表人。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淼女士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力天,男,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方民族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软件工程师。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就职于宁夏
电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0 月,就
职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18 年 10 月至今,就职天链(宁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张力天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龙环,男,1985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校友会主席。现任北京中和元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龙环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东梅,女,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曾就职于华夏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担任董事总经理,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在公司资本运作、并购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知识和实操经验。
王东梅女士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万红波,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兰州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和澳大利亚国家会计师协会国家执业会计师,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于 2008 年 8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万红波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剑,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士(2005)和硕士(2007),机械电子工程博士(2018)。美国圣母大学(Un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