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9-25 22:30:45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90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0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0.00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0 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01 选举马宁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邬睿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00、2.00、3.00与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
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存在关联,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00至7.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0.00为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信函或传真以2025年10月16日17点到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芝永
电话:010-56757310
传真:010-56757366
邮箱:zhengquan@gosinoic.com
5.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出席会议的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9
2.投票简称:国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证 流 程 可 登录 互 联 网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