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9 16:07:35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8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36.69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29.0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17.42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11.59 亿元人民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10 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58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其他控股子公司(含预计新设立公司等)”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3,801 万元分别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苏州吴江鑫网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新协鑫能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象州鑫晟电力有限公司、黄山协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 经审批担保 已调剂使 本次调剂 调剂后担保 调剂后担保 调剂后可使
额度 用额度 担保额度 额度 金额 用担保额度
其他控股
子公司
(含预计 200,000.00 -7,283.00 -3,801.00 188,916.00 99,451.18 89,464.82
新设立公
司等)
苏州吴江
鑫网能源 583.82 - 1,730.00 2,313.82 2,312.00 1.82
服务有限
公司
中新协鑫
能源科技
(苏州工 4,500.00 - 50.00 4,550.00 4,550.00 -
业园区)
有限公司
象州鑫晟
电力有限 726.74 - 300.00 1,026.74 1,026.74 -
公司
黄山协晶
新能源有 420.00 - 80.00 500.00 500.00 -
限公司
江苏协鑫
鑫储充能 2,908.00 - 1,641.00 4,549.00 4,549.00 -
源科技有
限公司
合计 209,138.56 -7,283.00 - 201,855.56 112,388.92 89,466.64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
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
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8 年 9 月 7 日期间肇庆华海在 3,000 万元人
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华润银行肇庆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2、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
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风电”)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56,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力投资”)与华润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苏州电力投资为泗洪风电前述债务按98.75%持股比例向华润租赁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泗洪风电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56,000 万元人民币。
3、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南京鑫荣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京鑫荣”)分别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南京鑫荣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兴化市协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协荣”)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33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兴化协荣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330 万元人民币。
4、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协鑫数字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协鑫数字”)分别与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广西协鑫数字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象州鑫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州鑫晟”)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3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象州鑫晟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300 万元人民币。
5、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协鑫数字分别与长
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广西协鑫数字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达州协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协晟”)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446.196392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达州协晟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446.196392 万元人民币。
6、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协鑫智慧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鑫”)分别与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安徽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黄山协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协晶”)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5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黄山协晶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人民币。
7、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晟能综合能源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能公司”)分别与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晟能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南京鑫利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鑫利”)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9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南京鑫利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90 万元人民币。
8、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鑫绿新基金”)签署了《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和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之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车态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协鑫鑫储充(广州)能源有限公司在《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协鑫鑫储充(广州)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项下合计 1,641 万元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差额补足,主债务履行期限 3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协议书》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641 万元人民币。
9、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协鑫分别与徽银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银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安徽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六安鑫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鑫泰”)向徽银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467.1891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徽银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六安鑫泰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8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
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10、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零碳”)分别与徽银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苏州零碳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省鑫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