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5 18:54:34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996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G 座 3 楼会议中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5:00
(4)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远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4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42,983,37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6740%。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329,233,53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8.885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 1,04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3,749,83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7887%。
(3)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044 人,代表股份 13,831,63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793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834,1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4%;反对 1,641,8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7%;弃权 50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82,452 股;反对 1,641,883 股;弃权
507,300 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821,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6%;反对 1,659,8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0%;弃权 5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69,352 股;反对 1,659,883 股;弃权
502,400 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806,3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3%;反对 1,674,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2%;弃权 5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54,652 股;反对 1,674,583 股;弃权
502,400 股。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270,2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12%;反对 7,210,0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21%;弃权 50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118,530 股;反对 7,210,005 股;弃权
503,100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331,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91%;反对 7,182,0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0%;弃权 46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180,130 股;反对 7,182,005 股;弃权
469,500 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