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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09-10 19:43:41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参与人员时刻保持价值创造理念,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激励其与公司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善和创新薪酬激励结构。与直接提高薪酬相比,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人员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并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应的业绩考核相结合,有利于实现公司高素质人才的中长期激励与约束,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完善公司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公司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中长期发展计划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一方面鼓励公司内部人才积极工作、提高水平、努力晋升,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人才的能动性;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吸引外部高素质人才,推动公司然采队伍年轻化,有利于为公司储备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本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本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范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所有参加对象均须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范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骨干人员以及其他对公司发展有较高贡献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中简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两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3,5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已完成上述回购方案。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购买价格及定价依据
(一)购买价格
员工持股计划首批及预留部分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为18.03元/股,为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17.56元;
(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18.02元。
在审议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计划标的股票过户完成日期间,公司若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现金分红、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合理性说明。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份的定价是在综合考虑人才激励必要性、员工出资能力、股份锁定期间存在的行业波动及资本市场风险等现实和长远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参与对象多为与公司共同发展的骨干员工,是公司主业发展和后续产业布局的中坚力量,本计划是对该批员工过往工作付出和贡献的肯定和回报,亦是彰显公司尊重价值创造的举措,有利于防止人才流失、增强人才队伍的稳定性,有利于其继续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增强公司人才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抵御行业波动风险的能力。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锁定期安排和对员工个人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现了激励和约束相的平衡。
第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511,400股,占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80%。其中,2,950,000股用于首批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561,400股作为预留部分用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12个月内确定的参加员工,预留部分占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股份总数的15.99%。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第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批参加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第十一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如下: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首批参加部分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首批参加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期次 解锁时点 解锁比例
第一期 自公司公告首批参加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50%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第二期 自公司公告首批参加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50%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2、若预留部分的参加方案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则预留部分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预留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期次 解锁时点 解锁比例
第一期 自公司公告预留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50%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第二期 自公司公告预留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50%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3、若预留部分的参加方案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确定,则预留部分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预留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期次 解锁时点 解锁比例
第一期 自公司公告预留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100%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二)锁定期内,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
(三)股份解锁后,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股票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员工持股计划首批参加部分考核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

若预留部分的参加方案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期与首批参加部分相同;若预留部分的参加方案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确定,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期为2026年度。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员工持股计划首批参加部分业绩考核期为2025、2026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年和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期解 2025年度 率不低于10%

2、以2023年和2024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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