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国金证券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9-09 19:35:4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沐邦高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沐邦高科近日通过自查,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沐邦”)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1524****1177)中部分资金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被司法划扣 0.56 万元,
占被划扣前募集资金账户内余额比例为 0.02%。
二、银行账户被司法划扣的原因
公司因与杭州晟泽盈贸易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22 日从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划扣 9,746.59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
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核查意见》。现
因同一案件,公司再次被司法划扣 0.56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募集
资金账户全部余额 2,685.76 万元均处于冻结状态。
三、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划扣对沐邦高科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 0.56 万元,占被划扣前募集资金余额比例为 0.02%,
划扣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685.76 万元 1。被司法划扣的募集资金用途为“10,000 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被司法划转不符合募集资金约定使用用途。
截至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累计被司法划扣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司法划扣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 被司法划扣 金额占募集
号 额 投入金额 金额 资金拟投入
金额比例
1 收购豪安能源 100% 98,000.00 46,500.00 12,008.70 25.83%
股权项目
2 10,000 吨/年智能化 71,519.11 57,288.93 10,751.07 18.77%
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0,600.00 36,386.16 - 0.00%
合计 210,119.11 140,175.09 22,759.77 16.24%
公司已累计被司法划扣 22,759.77 万元,其中 12,008.70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途
为“收购豪安能源 100%股权项目”,被司法划扣金额占该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 25.83%,10,751.07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途为“10,000 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被司法划扣金额占该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 18.77%。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此次资金被司法强制划扣,不符合募集资金的约定用途,未来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2、公司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 0.56 万元,累计已被司法划扣 22,759.77 万元,
对未来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 募集资金账户内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归还的 10,00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未能在期限内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
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被司法划扣后全部募集资金余额 2,685.76 万元均处于被司法冻结状态,如未来不能解除冻结,对未来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和司法冻结造成的资金缺口存在募投项目延期从而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中 0.56 万元被司法划扣,导致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公司应积极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被司法冻结,未来可能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保荐机构在获悉募集资金被划扣的情况后,立即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公司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银行电子回单和相关业务合同等,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事宜,与银行、法院做好协商工作,防止募集资金被划扣事项的再次发生,并尽快使用自有资金补足上述募集资金缺口,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事项的进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 峰 周刘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