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19:51:36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淑华女士主持,会
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了 2021-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25.17 元/股
调整为 24.7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归属 133.8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5.94 元/股调整为 15.84 元/股。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485 名激励对象归属261.436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科为升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科为升视觉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有利于优化整合产业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并购贷款,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科为升视觉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拟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以科为升视觉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49%的股权作为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六千万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质押及贷款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6182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 1618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