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19:51:36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 485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261.436 万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 0.4147%;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归属价格:15.84 元/股(调整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85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261.43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8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678.3502 万股的 2.8718%。其
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678.3502 万股的 2.297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00%;
预留 36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678.3502 万股的
0.574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00%。
(3)授予价格:16.04 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及分配情况(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
人数为 522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唐永娟 财务总监 中国 8.00 0.44% 0.0128%
2 邵靖阳 副总经理、董 中国 20.00 1.11% 0.0319%
事会秘书
3 陈俊颖 核心人员 中国台湾 1.50 0.08% 0.0024%
4 郑志伟 核心人员 中国台湾 5.00 0.28% 0.0080%
公司核心人员(518 人) 中国 1,405.50 78.08% 2.2424%
预留部分 360.00 20.00% 0.5744%
合计 1,800.00 100.00% 2.87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
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2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2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2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20%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20%
股票第五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五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8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
票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0%;
票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70%。
票第五个归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
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70%。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