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时间:2025-09-07 15:31:58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证券代码:002903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为“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环数控”或“公司”“本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04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5,805,000 股的 0.67%。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设预留权益。
2023 年 9 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止到本激励计划披
露日,尚有 2,142,000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7 人,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子公司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46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十、本激励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本激励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的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释 义......5
第一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7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8
第四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9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0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11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14
第八章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8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21
第十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23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26
第十二章 附则......29
释 义
本计划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宇环数控、本公司、公
指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南方机床、子公司 指 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
限制性股票 指 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子公司南方机床核
激励对象 指
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授予日 指
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
限售期 指
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解除限售期 指
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
《公司章程》 指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一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长期战略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激励计划。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子公司南方机床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37 人,包括:1、南方机床核心管理人员;2、南方机床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一)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第四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