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2 18:20:1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龙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7 人,代表股份 74,540,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0.70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4,957,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04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 9,583,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62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4 人,代表股份 27,563,2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9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 9,583,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662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70,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3%;反
对 4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19%;弃权 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9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5%;反对 4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6%;弃权 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77,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82%;反
对 4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81%;弃权 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9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84%;反对 4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3%;弃权 4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69,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3%;反
对 4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7%;弃权 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9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90%;反对 4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73%;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61,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5%;反
对 4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2%;弃权 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8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25%;反对 4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3%;弃权 5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2%。
表决结果:通过。
2.0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74,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50%;反
对 4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0%;弃权 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9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97%;反对 4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2%;弃权 4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1%。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联交易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80,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24%;反
对 4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5%;弃权 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02,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97%;反对 4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2%;弃权 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1%。
表决结果:通过。
2.06《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80,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24%;反
对 4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5%;弃权 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02,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97%;反对 4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2%;弃权 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1%。
表决结果:通过。
2.07《对外担保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59,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48%;反
对 43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0%;弃权 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8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53%;反对 43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2%;弃权 4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6%。
表决结果:通过。
2.08《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74,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44%;反
对 4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2%;弃权 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96,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83%;反对 4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4%;弃权 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4%。
表决结果:通过。
2.0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81,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44%;反
对 4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5%;弃权 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0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51%;反对 4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2%;弃权 3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