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8:38:11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本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0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71.1111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13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71.1111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959,109.4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8,813,017.7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2,881.30
截至 2025 年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50,596.76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3.41
2025 年 1-6 月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412.00
利息收入净额 C2 0.10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51,008.76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93.5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066.0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6.04
差异 G=E-F 2,000.00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2,066.04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66.04 万元差异系公司因经
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 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陆续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03****7314 570,625.99 活期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025****6898 88,528.64 活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8025****7641 1,263.71 活期
合 计 660,418.3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2,343.01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750.4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2 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战略和管理提升项目将为实现“以智慧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使命,进行智慧科技、产业运营业务的战略咨询规划,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带动现有业务的发展;进行内控与供应链的改革创新咨询,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持续增长的经营目标。因无法区分、量化战略和管理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系为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培养现有研发人员并引进国际专家合作,吸引行业国内外的优秀研发人才及国际合作的方式,形成科技成果创新,使公司核心产品契合市场长期需求,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保证公司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行业相关技术的先进性,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凸显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因无法区分、量化研发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信息化建设项目能提高公司在每个环节中的运营效率,使公司能在行业中取得竞争优势,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有助于减少运营成本,为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因无法区分、量化信息化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881.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2.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