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8 17:01:44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5年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 45.8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2.0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3.80 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
月 15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穗银惠州最高保 01583号)、与招商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分 行签订 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 同编 号:
755XY250811T0028701),为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在上述银行的授信业务提供保证。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合计 15,000万元,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同时,子公司华宇华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华源”)、惠州市大亚湾科翔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湾科翔”)、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为智恩电子与中信银行惠州分行的授信业务亦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并与中信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穗银惠州最高保 01584号、(2025)穗银惠州最高保 01585号、(2025)穗银惠州最高保 01586号);智恩电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755XY250811T00031301),为公司在该行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分别由华宇华源、大亚湾科翔、江西科翔、智恩电子股东作出股东决定。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
保证 担保最高限额
债权人 务 保证方式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人 (万元)
人
主合同项下的主
债权、利息、罚
科翔 (1)为主合同项下
息、复利、违约
股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金、损害赔偿
份、 日起三年,即自债务
金、迟延履行期
大亚 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
智 间的债务利息、
湾科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中信银行 恩 连带责任 迟延履行金、为
翔、 10,000 满之日起三年。每一
惠州分行 电 保证 实现债权的费用
华宇 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
子 (包括但不限于
华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诉讼费、仲裁
源、 (2)主合同债务人
费、律师费、差
江西 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
旅费、评估费、
科翔 合同约定为准。
过户费、保全
费、公告费、公
证认证费、翻译
费、执行费、保
全保险费等)和
其他所有应付的
费用。
银行依据《授信
智 科 协议》在授信额
恩 翔 度内向授信申请
电 股 人提供的贷款及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
子 份 其他授信本金余 至《授信协议》项下
额之和(最高限 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
招商银行 额为人民币(大 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
股份有限 连带责任 写)伍仟万元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5,000
公司惠州 保证 整),以及相关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分行 科 智 利息、罚息、复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
翔 恩 息、违约金、延 信展期,则保证期间
股 电 迟履行金、保理 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份 子 费用、实现担保 后另加三年止。
权和债权的费用
和其他相关费
用。
注: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融资业务相关合同。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316,642.42 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70.76%。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科翔股份、大亚湾科翔、华宇华源、江西科翔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科翔股份、智恩电子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子公司股东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