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94.4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2、行权价格:10.57元/份;
3、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模式:自主行权;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内部 BPM 系统上对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73)。
3、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公告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
4、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6、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
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
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30%。公司 2024 年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2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序号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
1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形,满足行权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业绩条件: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值定比
2023 年净利润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每年对
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对应考核年度 (A) (B)
目标值(Am) 目标值(Bm)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 第一个行 2024 78,890,485.23元,同比增
权期 年 30% 30% 长41.71%。符合目标值净
第二个行 2025 利润增长30%的行权条件。
权期 年 50% 50%
第三个行 2026 70% 70%
权期 年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或B≧B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80%×Am≦A
长率(A)或净利润增 或 80%×Bm≦B
长率(B)
A<80%×Am 且 80%×Bm X=0
各个考核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
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 对象共 119 人,其中 5 名
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4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3 名激励对象当期个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人业绩指标为合格及不合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50% 0 格,最终行权人数 113 人,
行权 494.40 万份。
综上所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
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并对部分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94.4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