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关于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暨监事会回复意见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3 19:30:22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5-07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暨监事会回复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8 日,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
力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函》”),《函》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金力泰公司的公司治理、更加有效地行使股东的监督权,维护金力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司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持有金力泰公司14.80%股份,作为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充分考虑金力泰公司利益及
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我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向金力泰公司董事会送达《关于
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鉴于金力泰公司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不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故我司现向金力泰公司监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前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部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进行罢免及补选。审议议案内容如下:
1.《关于罢免罗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罢免于绪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罢免唐光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选举刘小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1《关于选举徐丽慧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2《关于选举邦荔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3《关于选举徐甲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请特别注意:
(1)关于非独立董事的罢免及选举:议案 1 的表决结果,是决定议案 4 是
否生效的前提。如果议案 1 经表决获得通过,则议案 4 表决结果有效;如议案 1
经表决未获得通过,则议案 4 的表决结果不发生效力。
(2)关于独立董事的罢免及选举:议案 2 及议案 3 的表决结果,是决定议
案 5.1 至议案 5.3 表决结果是否生效的前提:如果议案 2 及议案 3 经表决均获
得通过,则议案 5.1 至议案 5.3 表决结果全部有效;如果议案 2 及议案 3 经表决
部分获得通过,则议案 5.1 至议案 5.3 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相应罢免的独立董事人数加一名,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
生效力;如议案 2 及议案 3 均未获得通过,则议案 5.1 至议案 5.3 独立董事应选
人数为一名,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
(3)议案 5 的表决方式应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二、监事会回复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获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即监事会同意海南大禾关于提请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并同意将海南大禾提请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监事会尊重股东的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外,交易所鼓励公司选举董事时实行差额选举。由于公司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已提出离职,为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权利,应给予其他股东充足时间寻找合适的独立董事人选。因此将在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小龙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丽慧女士、邦荔女士、徐甲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自行召集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南大禾出具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3、监事会出具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小龙先生:出生于 1964 年 12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
程系电子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江西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工程师、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珠海天沐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现任海南大禾置业有限公司总裁。
截止目前,刘小龙先生未持有金力泰公司股份,除任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外,与金力泰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丽慧女士:出生于 1978 年 7 月,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获
国际经济法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历任好又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法务、上海罗洁律师事务所律师、德国舒诺贝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法律顾问、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百宸(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止目前,徐丽慧女士未持有金力泰公司股份,与金力泰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邦荔女士:出生于 1985 年 5 月,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
管理学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副主任科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复星集团总部基金管理部资深总监、上海国臻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止目前,邦荔女士未持有金力泰公司股份,与金力泰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甲强先生:出生于 1963 年 5 月,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学系
获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应用化学系,获理学硕士学位,博士毕业于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获工学博士学位。历任郑州轻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科研处副处长,上海大学化学系副主任、上海大学理学院副院长。徐甲强先生曾获 2003 年河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入选中国高被引科学家(化学),连续入选全球前 2%顶尖科学家(化学)。兼任中国电子学会全国气湿敏传感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智能传感器联盟常务理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传感器分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安全生产专家。
截止目前,徐甲强先生未持有金力泰公司股份,与金力泰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