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1 20:35:32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下述高级管理人员:
(一)总经理:武守坤先生
(二)副总经理:陈春先生、潘权先生
(三)董事会秘书:陈鹏飞先生
(四)财务总监:王娟女士
上述人员中武守坤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的附件,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董事会秘书陈鹏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熟悉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职业操守。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丽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王丽美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王丽美女士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鹏飞、王丽美
联系电话:0755-2652 5959
传真:0755-2673 3968
邮箱:investor@kingbrother.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中康路新一代产业园 1 栋 15 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1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武守坤先生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的附件。
(二)陈春先生
陈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8年8月-2000年7月任职于广东明珠球阀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8月-2011年1月任职于华锋微线电子(惠州)工业有限公司;2011年1月入职公司,历任生产技术部经理、副总工,2014年起任总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会长(2015.03~2020.03,任期五年);现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潘权先生
潘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毕业于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建材专业(已并入中南大学),大专学历。1996年9月至1998年12月曾任湖南岳阳宏达铝材有限公司技术员;1998年12月至2003年7月曾任深圳欣强线路板厂资材课长;2003年7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供应链经理、生产厂长、营运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陈鹏飞先生
陈鹏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税务师,已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银行及基金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等证书。曾任职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入职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五)王娟女士
王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税务师,已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2年2月入职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会计核算经理、财务管理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王丽美女士
王丽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
香港理工大学 MBA 在读,持有上海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东莞市华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展部总监、投资者关系总监。2025 年 4 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丽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