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0 15:32:27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总经理黄强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媛媛女士、财务负责人李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31,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33%)的总经理黄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32,700 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83%。
2.持有公司股份 68,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75%)的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李媛媛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7,100 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43%。
3.持有公司股份 1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280%)的财务负责人李
松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7,500 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70%。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1 黄强 总经理 131,000 0.0333%
2 李媛媛 副总经理 68,700 0.0175%
董事会秘书
3 李松 财务负责人 110,000 0.02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黄强先生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3.减持数量: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32,700 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8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黄强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黄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李媛媛女士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3.减持数量: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7,100 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4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媛媛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李媛媛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李松先生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3.减持数量: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7,500 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7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松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李松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黄强先生、李媛媛女士、李松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黄强先生、李媛媛女士、李松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黄强先生《关于计划减持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李媛媛女士《关于计划减持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3.李松先生《关于计划减持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 年 08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