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7 20:53:34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5-06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定
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下午 15: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董事刘锐明先
生、董事罗甸先生、董事孙策先生、独立董事于绪刚先生,独立董事马维华先生、独立董事唐光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大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未通过《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沪证监公司字[2025]134 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问询函》所提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问询函》中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说明。
董事郝大庆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如下:本人于 7 月 7 日任职董
事,7 月 8 日任职董事长、总裁。接任的时间比较短,对公司的情况需要逐渐了
解,对于行业情况需要逐步熟悉。作为新任董事长,我的目的是要引领公司,带领团队将公司做大做强,基于目前公司的一些问题,未来也将加大力度在合规性和风险管控上。我此次投弃权票,本身也是负责的体现,我将持续进行整改,找出事实真相,为上市公司,为全体股东的利益投出自己负责的一票。因此,基于上述理由,我对于本次议案投弃权票。
董事刘锐明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关于金力泰公司对上海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说明的议案我是明确反对的,我是赞成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议案作出反对表决意见的。通篇表达的核心思想与 7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议那版没有实质区别,回复函前后矛盾,相关内容甚至无法与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公告的文件相一致。在上海证监局已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前提下,证监局的问询事项涉及资金可能流向裴剑的情况,管理层未正面回应该事项,核查不充分,以董事长郝大庆为首的管理层审议通过该问询函回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不符合相关要求,法制意识薄弱,对于管理层提请董事会审议的监管问询函回复,我作为董事要敬畏法律,敬畏监管,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全体职工负责,必须旗帜鲜明的提出反对表决意见。
独立董事于绪刚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说明提到:金力泰与芮奈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犇鹄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泰裤辣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堪跃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盛祐宁实业有限公司 5 家战略备库供应商签订了一揽子终止及还款协议;与供应商签订还款协议时发现,上述实际控制人为钱程;芮奈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初步检索,除芮奈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有 4 名参保人员外,其他四家公司均系 2023 年设立的一人公司,人员规模为零、参保人员为零,也看不出钱程与这些公司有何关系。在上海地区,钱程名下也有诸多类似特征的公司。他们能还款的概率很低。芮奈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金力泰没有关联关系,认定其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不符合逻辑。
独立董事马维华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1、回函对资金占用主体和占用用途未能如实反映;2、2024 年年报非经营资金占用表披露的占用单位与本次回函描述不一致;对公司认为 8 家战略备库资金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意见不认同;3、对公司将战略备库资金季初转出、季末转回行为仅仅归咎于内
控失效的意见不认同。综上,本人无法保证公司给证监局监管函回函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独立董事唐光泽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1、公司回复函中公司对战略备库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占用实体、占用用途以及相关资金往来公司资质等问题的解释依然无法让人同意。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部分疑点仍然没有得到清晰明确的回复。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4 票,弃权 1 票。
2、审议未通过《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收到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海南大禾提请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部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进行罢免及补选。审议议案内容如下:
1、《关于罢免罗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罢免于绪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罢免唐光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选举刘小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1《关于选举徐丽慧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2《关于选举邦荔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3《关于选举徐甲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审议未通过《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不同意海南大禾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亦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郝大庆、董事吴纯超、董事罗甸、董事王子炜、董事孙策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
1、当前公司正处于问询函回复的关键期,且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中,上述事项均需集中精力确保合规完成。在此节点推进罢免及选举事宜,将直接影响重点工作的质量与进度,不利于公司实现平稳运营。
2、罗甸、于绪刚、唐光泽任职期间积极负责,专业能力为公司治理、业务决策提供有效支撑,对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具有积极意义。其中,罗甸已辞去董事长、总裁及法人职务,仅保留董事身份,已就前期工作作出合理衔接,现阶段对其及其他人员再行提出罢免,缺乏事实依据。
3、董事会稳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础,短期内频繁更换董事会成员,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当前公司更应聚焦于保障平稳运行,集中资源处理核心事务,同时积极强化内控治理体系建设,以扎实的经营成果和规范的治理水平重塑市场信任,而非在此时推进非紧急的人事调整。
独立董事唐光泽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由于公司在 7 月 22 日
刚召开过股东大会,下一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在 9 月中旬。时间间隔已经较近,没有必要在 8 月份再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马维华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如下:本人尊重股东的权利,但鉴于本人已提出辞职,不便发表意见,故而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暨董事会回复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6 票,弃权 1 票。
三、董事会说明
由于目前公司尚处于立案调查期,涉事事项未有明确结论。针对本次立案调
查,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主动与上级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关于上海证监局监管问询函回复说明的议案》中,部分董事的反对理由,广大投资者应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