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6 20:05:49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62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8 月 6 日下午 14: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8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6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 号中铜大厦 3222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孙成余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637,479,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163%,其中: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37,469,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158%,需回避表决。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16 人,代表股份
175,173,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4 人,代表股份 175,163,55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5 人,代表股份
175,163,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4 人,代表股份 175,163,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3%。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28,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261%;
反对 15,376,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6%;
弃权 168,6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18,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256%;
反对 15,376,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1%;
弃权 168,6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9,736,165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86,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108%;
反对 31,585,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07%;
弃权 102,4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76,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098%;
反对 31,585,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17%;
弃权 102,4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9,736,165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94,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155%;
反对 31,577,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264%;
弃权 101,7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84,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145%;
反对 31,577,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274%;
弃权 101,7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9,736,165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38,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318%;
反对 15,270,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75%;
弃权 263,9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628,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312%;
反对 15,270,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0%;
弃权 263,9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9,736,165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14,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701%;
反对 31,632,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579%;
弃权 126,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04,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691%;
反对 31,632,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589%;
弃权 126,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9,736,165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93,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61%;
反对 15,445,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5%;
弃权 133,7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583,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56%;
反对 15,445,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80%;
弃权 133,7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9,736,165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6.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