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提起新诉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1 17:31:26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6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提起新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立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原告及新增诉讼原告
涉案的金额:反诉涉案金额为 7,407,283.51 元;新增诉讼涉案金额为
40,670,942.46 元,合计 48,078,225.97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
则已对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制药”)应收账
款和合同资产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
后利润不会构成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
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恒生制药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
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公司认为恒生制药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不予认可。据此,公司于近日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此外,鉴于恒生制药在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其他 24 份《技术开发合同》过程中存在逾期支付研发费用等实质性违约行为,公司已就上述技术合同纠纷分别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
提起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反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反诉原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反诉被告: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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