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7-31 18:06:03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5 年 7 月 30 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实际出席的委员 3 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聘请
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计工作的需要。
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专项审计机构。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委员会委员:宋晓芳 吴培诚 许泽杨
2025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