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7-21 19:02:27
深天马A: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根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委托,北京市嘉源
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参加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天马01”)持有人会议简
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
关约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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