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9 18:49:04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5-019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
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一、合同签署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25-017),后因招标方对项目的产品技术规格需求发生改变,开展竞争性磋商二次招标,公司再次中标。近日,公司与上海京能领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京能”)就中标项目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次签订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京能领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2 月 28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崧泽大道 2088 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王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EBBJUB5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电气设备修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说明:上海京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上海京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主体
买方:上海京能领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卖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移动电源综合系统。供应周期为 3 年,成交后若无实际采购,有效期 3 年。
(三)合同价格
合同设备含税总价为 19,548.90 万元。
(四)交付与支付条件
1、买方以需求订单形式书面通知卖方交付内容,项目总需求为 30 套,分批供货;合同约定金额为 30 套总金额,分批次支付,每批次的具体支付金额以每批次的需求订单为准。卖方根据需求订单内容安排制造生产,并发运到现场。
2、卖方按相关技术要求将移动电源综合系统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后,根据完成验收后的供货订单向买方进行结算,买方将根据合同约定付款予卖方。
(五)履约保证金
1、收取卖方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缴纳。
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形式(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缴纳。
3、履约保证金金额:300 万元。
4、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周或合同供应周期 3 年内(两者先到为准)买方须全额无息退还给卖方。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相关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合同规定,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影响金额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和上述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履约能力、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京能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