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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7-08 21:09:33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5)0102563 号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5)0102563 号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盛生物”)财务报表,包括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回盛生物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回盛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30 及附注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
六、38,2024 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 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1,200,327,933.81 元。
审计报告第1页共 4 页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由于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 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选取样本对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合同负债的
发生额及余额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
代性测试;检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合同、订单、出
库单、客户签收单、物流单、发票、收款记录等
支持性证据;
4、选取样本,按照销售折扣政策,进行销售折扣
测算;
5、进行收入截止测试,关注是否存在收入跨期确
认;
6、对期后回款和期后退货情况进行检查;
7、对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分析应
收账款周转率、毛利率是否有异常波动,并与同
行业指标进行对比。
四、其他信息
回盛生物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回盛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审计报告第2页共 4 页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回盛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回盛生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回盛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回盛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回盛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回盛生物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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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武汉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批准,于 2002 年 1 月 25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273354032X9。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76.42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16,576.56 万元,股本情况详见本附注六、31。
1、本公司组织形式、注册地址和总部办公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 218 号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 1 号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饲料添加剂、动物药品的生产、销售;饲料的批发;兽药技术研发、兽药技术咨询与转让。
3、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统盛”),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卫元、余姣娥,二者系夫妻关系。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1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 3 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
本报告书第13页共 121 页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
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30“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本附注四、3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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