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沃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2 16:55:38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全育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首次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7 月 1 日,向 64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4 万股,授予价格为 13.73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