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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5 17:53:39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21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
定受理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浩宁达”)、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商业”)的破产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及惠州浩宁达、赫
美商业的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法
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2. 2021 年 12 月 29 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了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赫美
商业的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9)。
3. 2021 年 12 月 31 日,深圳中院裁定赫美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
赫美商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赫美集团及其子公司部分资产拍卖
处置的通知,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重整工作实际需要,在破产程序中对非重整必需财产进行处置。关于公司破产重整资产处置事项及其
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14 日、2024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2022-006、2022-030、2024-050)。
公司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重整与清算(简称“京东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获悉,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公司财产变价方案,已对重整计划确定的非经营所需资产进行处置。本次处置的标的为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高发东方科技园的厂房、公寓合计90
套房产,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 10 时至 25 日 10 时在京东拍卖平台公开竞价,最
终由深圳市尧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73,649,344 元竞得。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重整管理人将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高发东方科技园的厂房、
公寓合计 90 套房产按现状打包整体拍卖,标的物系公司于 2001 年 10 月 22 日购
买取得,使用期限为 50 年(自 1998 年 2 月 28 日至 2048 年 2 月 28 日)。该处
房产宗地号为 T405-0032,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权利性质为商品房,房屋用途为厂房或单身公寓。标的房产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2、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
具的编号为“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 01-710 号”《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涉及的不动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作出的评估结论:“本评估机构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以资产持续使用、公开市场和适当的假设为前提,采用市场法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不动产的价值进行了资产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纳入本次评估范
围的不动产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清算价值合计为 11,507.71 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数量 建筑面积 账面价值 评估结果 增减值 增值率
(套) (m²) (%)
高发东方科技园 5#公寓(侨月阁) 84 2,309.29 83.13 7,499.25 7,416.12 8,921.14
高发东方科技园 1#厂房(华科大 6 4,114.66 154.05 4,008.46 3,854.41 2,502.12
厦)6 层
合计 90 6,423.95 237.18 11,507.71 11,270.53 4,751.89
注:本次评估结果为不含增值税价。
关于本次处置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京东拍卖平台的《竞买公告》《竞买
须知》及《标的物详情》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3、 标的资产拍卖情况
(1)第一次拍卖情况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管理人拟通过京东拍卖平台对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
南山区侨城北路高发东方科技园的 90 套厂房及公寓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 10 时止
首次拍卖起拍价:115,077,100 元,保证金:11,507,710 元,增价幅度:
550,000 元及其整数倍。
关于首次拍卖的具体情况详见京东拍卖平台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
《标的物详情》等标的物相关文件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第二次拍卖情况
2025 年 5 月 6 日,因上述拍卖标的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价,管理人根据实际
情况及债权清偿需求安排第二次公开拍卖,具体情况详见京东拍卖平台的《竞买
公告》。
第二次拍卖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 10 时止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92,061,680.00 元,保证金:9,206,168.00 元,增价幅度:460,000 元及其整数倍。
(3)第三次拍卖情况
2025 年 6 月 16 日,因上述拍卖标的第二次拍卖无人竞价,管理人根据实际
情况及债权清偿需求安排第三次公开拍卖,具体情况详见京东拍卖平台的《竞买公告》。
第三次拍卖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10 时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 10 时止
第三次拍卖起拍价:73,649,344.00 元,保证金:7,364,934.40 元,增价幅度:360,000.00 元及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竞买人深圳市尧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73,649,344.00 元竞得标的资产。
二、网络成交竞价情况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深圳市尧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资质证明相关编号)****4BXN,京东账户:尧****司,竞买代码:233510022,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高发东方科技园的厂房、公寓合计 90 套”,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 73,649,344.00 元。

三、重整资产处置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重整管理人已完成公司非经营必需资产的分类处置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再拍起拍价 是否
序号 资产名称 首轮拍卖日期 起拍价(元) 再拍日期 成交日期 成交价(元) 买受人
(元) 成交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2021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1 年 深圳市更高科技
1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 / 是 2021/12/23 1,000.00
12 月 23 日 10 时止 有限公司
51%股权
深圳赫美集团公司持有深圳浩美资
2021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1 年 深圳市佳恒资产
2 产管理、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两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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