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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6-24 19:33:49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5-3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9 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10.01 选举包晓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胥飞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仇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11.01 选举叶肖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曾平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姜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提案 2-11 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登记回执见附件二(1))。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
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9:00-11:30、14:30-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中恒大厦A座1908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方能杰 张耀月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联系传真:0571-86699755
电子邮箱:zhengquan@hzzh.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
邮政编码:310053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4”。
2、投票简称:“中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1)
回执
截至2025年7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恒电气”(002364)股票
( )股,拟参加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2))。
附件二(2)
授权委托书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委托人)现持有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恒电气”)股份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出席中恒电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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