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关于子公司信泰医疗收购巴特勒股权及增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3 18:19:57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3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信泰医疗
收购巴特勒股权及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进行的巴特勒股权收购、增资等事项,系前期公司子公司信泰医疗通过受让巴特勒股权、增资及接受巴特勒股东的表决权委托,实现对巴特勒并表的
后续进展事宜。具体详见 2025 年 3 月 29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信泰医疗合并参股公司的公告》等。
一、交易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泰医疗”)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控股子公司。信泰医疗通过直接持有巴特勒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巴特勒”)15.0925%股权,以及接受巴特勒股东 46.3572%股权的表决权委托,实现对巴特勒的并表。
为进一步理顺并表子公司的股权架构,鼓励核心人才,加快巴特勒的临床进程并推进医疗器械板块业务的长远发展,信泰医疗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7,657.7128 万元受让巴特勒部分股东股权,并以 3,000 万元向巴特勒增资。此外,巴特勒股东鸿歆敏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下称“鸿歆敏”)拟以其持有的巴特勒 29.4946%股权作价 12,977.6235 万元向信泰医疗增资,获得信泰医疗2.6524%股权。
本次交易前,信泰医疗直接持有巴特勒 15.0925%股权并拥有巴特勒
46.3572%的表决权。交易完成后,信泰医疗将直接持有巴特勒 70%股权。鸿歆敏 将成为信泰医疗新股东并持有其 2.6524%股权,公司对信泰医疗的持股比例相应
稀释至 87.3639%。巴特勒的注册资本将由 1,496.8459 万元增至 1,606.3711 万元
(具体以工商登记备案为准);信泰医疗的注册资本将由 11,250 万元增至 11,556.5265 万元(具体以工商登记备案为准)。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信泰医疗、巴特勒均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子公司信泰医疗收购巴特勒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
(三) 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对应法律文件,以及具体 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二、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 信泰医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宇翔 注册资本(万元) 11250
成立日期 2009 年 3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5362564M
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大工业区规划五路 1 号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第三类医疗
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信泰医疗 89.74%股权
(二) 其他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 巴特勒原实际控制人
姓名 住所 证件号码 就职单位
信朝华 江苏省苏州市 410305197710****** 巴特勒
2、 巴特勒股权转让各方
(1) 鸿歆敏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下称“鸿歆敏”)
企业名称 鸿歆敏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朝华 注册资本(万元) 760.616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0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27C3E69L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1 号厂房 B 栋 3 层 301 室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
经营范围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说明 信朝华持股比例 98%,谭茂彩持股比例 2%
(2) 苏州润鑫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润鑫德”)
企业名称 苏州润鑫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万元) 500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23NWKP8A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朝华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1 号厂房 B 栋 1 层 120-12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苏州鸿歆瑞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鸿歆瑞元”)
企业名称 苏州鸿歆瑞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万元) 105.4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27CB4N6W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朝华
主要经营场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1 号厂房B 栋1层 120-4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苏州医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苏州医禾”)
企业名称 苏州医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万元) 86.8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BUTWFW77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朝华
主要经营场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1 号厂房 B 栋 1 层 120-22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深圳华盖前海科控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盖
前海”)
企业名称 深圳华盖前海科控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万元) 20,000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WXME93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盖南方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均不含限制项目);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其他说明 公司参股并持有华盖前海 15%股权
(三) 其他情况说明
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概况
1、 交易背景
2024 年,信泰医疗与巴特勒股东鸿歆敏、鸿歆瑞元、润鑫德、苏州医禾等签署协议,拟以受让股份及向巴特勒增资的方式,逐步获得巴特勒不超过 32.64%股权(且不低于 29.87%)。其中,增资金额 8,000 万元,股权受让金额不超过5,500 万元(且不低于 4,500 万元),具体由信泰医疗按照协议及巴特勒在研项目的研发里程碑分期支付。巴特勒其他股东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及对巴特勒的优先增资权。截至 2025 年 3 月,信泰医疗已根据约定履行第一期增资及股权受让义务,支付增资款 3,000 万元及股权受让款 2,500 万元,直接持有巴特勒15.0925%股权。
2025 年 3 月,信泰医疗与巴特勒之大股东鸿歆敏、巴特勒原实际控制人信
朝华签署《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等,鸿歆敏将其持有的巴特勒 46.3572%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信泰医疗行使,表决权的委托期限至信泰医疗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等形式实现持有深圳巴特勒 51%(包括本数)以上的股权并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
至此,信泰医疗直接持有巴特勒 15.0925%股权,并拥有巴特勒 46.3572%的表决权。巴特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以上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9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子公司信泰医疗合并参股公司的公告》等)
自本次交易的协议生效之日起,前述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将相应终止。原《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由鸿歆敏向信泰医疗委托行使的巴特勒股东表决权,将根据鸿歆敏在本次交易协议项下,各交易阶段对巴特勒的实际持股比例,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信泰医疗行使。委托期限相应调整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信泰医疗通过本次交易最终持有巴特勒 70%股权止。委托期限届满
后,委托安排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