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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关于自愿披露签署联合实验室共建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3 17:08:54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署联合实验室共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确立了合作关系,后续具体合作细节有待进一步商讨,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触及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为便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公司对本协议签署情况进行自愿性披露。
公司将根据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研发过程可能受限于部分技术瓶颈或因技术迭代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性研发目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以下简称“能源研究院”)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了《联合实验室共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为实现在科研与需求、技术与市场、人才与产业等方面的深度对接,共同推动国内真空技术及真空装备产业发展,双方本着“共商共建、开放包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决定联合建立和运作“核聚变关键真空测量设备研发联合实验室”。
公司工业检测仪器及解决方案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氦质谱检漏仪、真空箱检漏回收系统、气密性检漏仪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储能、制冷、真空、电力、3C、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工业检测仪器,并通过智慧工业,为新能源、汽车、制冷、传统真空等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此
次共建联合实验室,标志着双方将在核聚变真空测量领域正式展开合作,共同推动国内真空技术及真空装备产业发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能源研究院以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和国家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重点部署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磁约束聚变、可再生能源以及智慧电力电网四个研究方向,带动能源领域科研力量优化布局和自主创新能力跃升,建成具有“一流的研究设施、一流的核心技术、一流的研究团队、一流的科研成果”的国家级能源实验室,形成在能源技术发展领域拥有最重要话语权和影响力的战略科技创新力量。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能源研究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能源研究院于 2025 年 6 月 22 日在皖仪科技签署。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六)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能源研究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联合实验室共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乙方: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合实验室成立目的
能源研究院和皖仪科技为实现在科研与需求、技术与市场、人才与产业等方面的深度对接,共同推动国内真空技术及真空装备产业发展,双方本着“共商共建、开放包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决定联合建立和运作“核聚变关键真空测量设备研发联合实验室”。

(三)联合实验室研究方向
1、 开展氚兼容检漏仪技术研究,攻克检漏仪中密封件等关键部件的氚兼容问题。
2、 研发富氘环境下真空检漏技术。
3、 共同开发抗中子辐照、抗电磁干扰的真空测量设备。
4、 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甲乙方需求和技术发展方向,增加或调整研究方向和内容。
(四)经费来源与执行原则
基于上述研究方向及工作内容,皖仪科技计划投入研究开发总经费计人民币400 万元,用以支持各项研究开发工作开展。经费将以一个或多个研究项目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预算方案,分批次支付至能源研究院指定账户。能源研究院根据相关政策,为本项目配套研究开发经费(皖仪科技投入经费的 50%),用于项目合作研究开发。据此测算,皖仪科技需投入研究经费 400 万元,能源研究院需投入研究经费 200 万元。配套经费根据皖仪科技经费到账情况,配套到位。
皖仪科技转入能源研究院的项目经费支出参考《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皖国科能源科发字【2023】1 号)执行;能源研究院提供的配套项目经费支出参考《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皖国科能源财字【2021】4 号)执行。
(五)联合实验室成立期限
1、联合实验室的成立期限自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5 年。
2、联合实验室成立期满后,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另行商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双方的合作关系,为实现在科研与需求、技术与市场、人才与产业等方面的深度对接,共同推动国内真空技术及真空装备产业发展,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优势,增强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确立了合作关系,后续具体合作细节有待进一步商讨,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研发过程可能受限于部分技术瓶颈或因技术迭代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性研发目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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