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6-19 20:00:44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台基股份
股票代码: 3000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宝座 11-12 楼
通讯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间接方式、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1、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内部程序;;2、取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经营者集中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批通过(如需)。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21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23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52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53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55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59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0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6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67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68
财务顾问声明 ...... 70
备查文件 ...... 71
附表 ...... 73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
上市公司/公司/台基股份 指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产业 指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
湖北省国资委 指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新仪 指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元/标的公司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邢雁、颜家圣、康进、吴拥
军、徐遵立、吴建林、占超、骆宗明、张军、张桥、林庆发、
《股权转让协议》 指 雷成斌、张永安、黄启斌、孙明清、韩晓、贾海燕、徐光华、
方立峰、闫斌、张志平、李新安、邹宗林、王力华、吕建忠、
李万德、何平安、杨成标、徐亚光、宫鑫关于襄阳新仪元半
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暨控制权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关于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表决权委托
协议》
《质押合同》 指 《关于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质押合同》
邢雁、颜家圣、康进、吴拥军、徐遵立、吴建林、占超、骆
宗明、张军、张桥、林庆发、雷成斌、张永安、黄启斌、孙
股权出让方/表决权委托方 指 明清、韩晓、贾海燕、徐光华、方立峰、闫斌、张志平、李/股权质押方/邢雁等30人 新安、邹宗林、王力华、吕建忠、李万德、何平安、杨成标、
徐亚光、宫鑫等30人,持有目标公司1,725.26万股(每1股对
应1元注册资本),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95.83%
《股权转让协议》中,乙方1邢雁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和目标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乙方2颜家圣系上市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乙方3康进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核心人员股东 指 会秘书,乙方4吴拥军系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乙方5徐
遵立系上市公司监事,乙方6吴建林系上市公司董事、财务
负责人,乙方7占超系上市公司监事。乙方1、乙方2、乙方3、
乙方4、乙方5、乙方6、乙方7合称“核心人员股东”
标的股权/目标股权 指 《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的新仪元股权5,767,590股(对应标的
公司注册资本5,767,590元)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收购、指 长江产业集团通过收购新仪元股权、表决权委托,间接控制
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的委托方将其合计持有目标公司
本次表决权委托 指 11,485,010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独
家、无偿、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长江产业集团行使
长江产业集团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表决权委托协
本次表决权委托期限 指 议》中委托方代扣代缴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之日起(如
长江产业集团未代扣代缴的,自《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
5,767,590股股权过户登记至长江产业集团名下之日起)至长
江产业集团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达到51%之日止
财务顾问 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黎苑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562732692H
注册资本 325,0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11-03
注册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宝座11-12楼
通讯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邮编 430071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汽车、石油化工、电子
经营范围 信息产业的投资;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
区建设;土地开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工业设备及房屋租赁(以
上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经营的除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关系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湖北省国资委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100%的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湖北长江产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
1 业投资基金 4,000,000.00 100.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有限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长江产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
2 业投资基金 4,010,000.00 99.75% 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
合伙企业(有 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
限合伙) 发行基金)
长江创业投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
3 资基金有限 1,000,000.00 100.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