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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8 20:32:54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54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9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16.4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0.39倍,低于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8.10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8.19倍;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20.19倍,低于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5.54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滚动市盈率26.8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7.73元/股(不含17.7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7.73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900万股(不含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以上过程共剔除79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3,53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314,870万股的1.006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6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6月2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6.42 元/股,本次发行
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
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4、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信通电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80.6333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7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99.36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2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5、本次发行价格16.4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16.42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8.10 倍。
(2)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收盘价 2024 年扣 2024 年扣 对应静态市盈 对应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元/股) 非前 EPS 非后 EPS 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2024 年) (2024 年)
688191.SH 智洋创新 21.26 0.2216 0.1664 95.94 127.76
688080.SH 映翰通 46.80 1.7588 1.6604 26.61 28.19
300853.SZ 申昊科技 20.89 -1.6183 -1.8465 -12.91 -11.31
300531.SZ 优博讯 18.43 -0.4669 -0.4339 -39.47 -42.48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26.61 28.1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3、申昊科技、优博讯 2024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负值;
智洋创新 2025 年一季度亏损且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因此智洋创新、申昊科技、优博讯未纳入同行业上市 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16.4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39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8.1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8.10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公司具有技术优势,并参与或主导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
公司一直以来积极探索新一代通信技术、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 电力、通信等下游客户的融合应用,重视技术积累和发展核心能力,通过自主研
发已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拥有授权发明专
利 123 项。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技术优势明显,通过多次优化迭代公司核心 技术,大幅提升了公司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例如产品能耗、图像识别准确率、
公司先后被有关部门授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山东省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山东省优秀软件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等荣誉,2021 年 7月被工信部评选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此外,公司受国家电网邀请,参与起草、修订《Q/GDW12068-2020 输电线路通道智能监拍装置技术规范》国家电网企业标准;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理工大学、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共同承担了行业标准《SJ/T11896-2023 光伏供电的户外图像巡视终端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目前已由工信部公开发布;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承担了国家标准《GBT22698-2022 多媒体设备安全指南》的编制工作。
2)公司产品以及项目成果多次获得行业重要奖项
公司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业务流程进行严密、系统的管理控制,为公司的产品质量提供有效支持。同时,公司多项产品取得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淄博市科技局等的科技成果鉴定报告,验证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2019 年 9 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山东省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和优
势产品名单,公司成功入选。2019 年 11 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 2019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及生产企业名单,公司输电线
路可视化智能巡检装置及系统成功入选。2020 年 4 月 13 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公布第二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发行人“基于人工智能的输电线路可视化智能巡检装置及系统的示范应用与产业化”
项目成功入选。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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