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灵康药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7 16:58:38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康药业”)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灵康药业 2024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544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监管工作函》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年报披露,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9 亿元,同比增长 92.95%,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0 亿元,较同期基本持平,其中第四季度
实现营业收入 1.49 亿元,较第三季度营业收入 0.89 亿元环比增长 67%,较前三
季度平均营业收入 0.77 亿元增长 93%,公司开展医药流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0.46 亿元,也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此外,医院销售及配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3.28 万元,前期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骅信为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提供
药品配送服务,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766.42 万元。期末应收款余额前五
大客户中,江西鑫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程)期末应收款余额为 0.62亿元,2023 年交易额仅为 155 万元。请公司:(1)结合医药流通业务具体展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获客方式、上下游客户供应商情况、公司承担的商业角色和作用、相关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等,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背景,相关业务是否属于新增贸易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是否需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扣除;(2)结合报告期内医院销售及配送业务开展及收入确认情况,说明相关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3)结合与江西鑫程合作的具体品类、
销售数量及产品单价情况、合作模式及期限、公司的市场地位及份额等市场情
况,说明报告期内对江西鑫程销售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合作是否长期
稳定,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回复:
(一)结合医药流通业务具体展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获客方式、上下游客
户供应商情况、公司承担的商业角色和作用、相关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等,说明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背景,相关业务是否属于新增贸易业务,是
否具有稳定性,是否需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1、结合医药流通业务具体展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获客方式、上下游客户
供应商情况、公司承担的商业角色和作用、相关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等,说明第
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背景
由于近几年受到集采政策影响,公司为更好适应政策发展,充分利用公司销
售体系的优势,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向医药流通板块积极探索转型,以做大做强
公司规模。医药流通是公司医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板块,公司在原有制剂研发、生
产和销售的基础上,启动医药流通及配送业务板块。客户和供应商更多来源于公
司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行业内推荐、引荐,业务人员挖掘与开发等。
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是否与控股 客户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合作期限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主要的品类 金额(万元) 股东及关联 是否存在关
方存在关联 联方关系
方关系
上海旭东海普 药品的生 氢溴酸加兰
药业有限公司 一年 1993 年 1 月 产、销售 他敏注射液 1,922.65 否 否

华东医药温州 药品、器
有限公司 一年 2006 年 2 月 械的经营 阿胶 929.20 否 否
与销售等
浙江三溪堂药 一年 2014 年 12 月 药品批发 阿胶 311.15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等
药品的生 注射用头孢
海南广升誉制 一年 2016 年 1 月 产、销售 唑林钠、盐 137.58 否 否
药有限公司 等 酸丙卡特罗
吸入溶液
上海金城素智 药品的生 头孢羟氨苄
药业有限公司 一年 1998 年 7 月 产、销售 胶囊 102.21 否 否


合计 3,402.80
前五大客户情况:
是否与控 客户供应
股股东及 商是否存
客户名称 合作期限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主要的品类 金额(万元) 关联方存 在关联方
在关联方 关系
关系
杭州念康大药 2016 年 6 月 药品的批
房连锁有限公 一年 12 日 发、零售等 阿胶 950.44 否 否

浙江英特药业 七年 1998 年 10 药品的批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582.26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月 28 日 发、零售等
陕西伟业医药 一年 2002 年 9 月 药品的批 氢溴酸加兰他敏注 358.89 否 否
有限公司 29 日 发、零售等 射液
温州市龙康医 2010 年 9 月 药品的批
药连锁有限公 一年 10 日 发、零售等 阿胶 350.73 否 否

湖北玺来乐药 五年 2013 年 3 月 药品的批 氢溴酸加兰他敏注 304.42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2 日 发、零售等 射液
合计 2,546.7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念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已实现终端销售
497.18 万元,占比为 52.31%;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实现终端销售 514.61
万元,占比为 88.38%;陕西伟业医药有限公司已实现终端销售 215.34 万元,占
比为 60.00%;温州市龙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已实现终端销售 280.58 万元,占比
为80.00%;湖北玺来乐药业有限公司已实现终端销售275.20万元,占比为90.40%。
公司在多年行业布局和经营下,积极了解市场需求,向上游企业采购药品,
并按 GSP 流程入库存储,并向其支付全部药品款项,同时,公司与下游客户对接,
在收到其订单后及时安排药品发货。公司在医药流通业务为自主经营模式,承担
起经销商的角色和作用。其中,公司向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采购的氢溴酸
加兰他敏注射液,为神经内科类产品,为 2024 年度流通业务采购的第一大药品,
与公司注射用石杉碱甲系同治疗领域产品,公司充分利用原有的市场布局,发挥
叠加优势,将其销售至全国约 30 多个客户,其中,前五大客户中的陕西伟业医
药有限公司、湖北玺来乐药业有限公司是该药品的下游客户。
公司医药流通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
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签收,以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
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公司医药流通业务中,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买断式采购协议采购药品后,再转让给客户,承担转让给客户之前商品的存货风

灵康药业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