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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7 16:20:28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53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098,8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98,84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6 月 23 日。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斌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6)。
(四)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五)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2 月 6 日作为本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并以 12.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0 名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39.8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0 月 9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并以 12.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5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6.435万股进行作废。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作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八)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0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9.8840 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考核不达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6.5910 万股由公司作废。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数量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归属占获
(万股) (万股) 授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丁军 董事 中国 13.0000 3.1200 24.00%
陈 彬 董事、首席财务官 中国 10.0000 2.4000 24.00%
靳 尚 董事会秘书 中国 8.0000 1.9200 24.00%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117 人) 426.8500 102.4440 24.0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457.8500 109.8840 24.00%
注:1、以上数据已经剔除离职激励对象及个人层面考核为“C”或“D”(归属比例为 0%)的激励对象;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实际归属的人数为 120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6 月 23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09.8840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股本总数 400,001,000 1,098,840 401,099,840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400,001,000 股增加至 401,099,840
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出具了《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9371 号),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出资
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6 月 8 日止,公司已收到前述符合归属资
格的 120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款共计人民币 13,460,79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098,84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2,361,950 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24,315,014.74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06 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
总股本 401,099,840 股为基数计算,公司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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