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3 19:01:3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4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5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290.00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2,290.00 万股,以上合计 4,58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2,548.8257 万股的 6.31%。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61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1.61 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2 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2 人。
鉴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5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61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90.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以 1.6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90.00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1.61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3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确定。
(五)本激励拟授予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5,737.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548.8257 万股的7.91%。其中首次授予 4,59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6.33%;预留 1,147.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5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868.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9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50.00%。其中首次授予2,29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16%;预留 573.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20.00%。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68.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9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50.00%。其中首次授予 2,29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16%;预留 573.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20.00%。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获授第一类限 占拟授予第 占本激励计划草
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一类限制性 案公告日公司股
号 (万股) 股票总量的 本总额的比例
比例
1 吴文浩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0.87% 0.03%
获授第一类限 占拟授予第 占本激励计划草
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一类限制性 案公告日公司股
号 (万股) 股票总量的 本总额的比例
比例
2 杨永 董事 100.00 3.49% 0.14%
3 刘会增 副总经理 100.00 3.49% 0.14%
4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30 2,070.00 72.16% 2.85%
人)
5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573.75 20.00% 0.79%
合计 2,868.75 100.00% 3.95%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获授第二类限 占拟授予第 占本激励计划草
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二类限制性 案公告日公司股
号 (万股) 股票总量的 本总额的比例
比例
1 吴文浩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0.87% 0.03%
2 杨永 董事 100.00 3.49% 0.14%
3 刘会增 副总经理 100.00 3.49% 0.14%
4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30 2,070.00 72.16% 2.85%
人)
5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573.75 20.00% 0.79%
合计 2,868.75 100.00% 3.9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归属期和解除限售安排/归属安排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亦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
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