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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9:38:53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具体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张志江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彭丽君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熊康健先生。
2.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谭小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燕学善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徐锐杰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
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谭小平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燕学善先生、徐锐杰先生。
2.战略委员会:张志江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熊康健先生、燕学善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峻峰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谭小平女士、张志江先生。
4.提名委员会:燕学善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志江先生、李峻峰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谭小平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1.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张志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彭丽君女士、董事会秘书江文秀女士。
2.证券事务代表:黄晓伟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上述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董事会秘书江文秀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黄晓伟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及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769-88435388
2.办公传真:0769-22704248
3.电子邮箱:lvtongdongmi@lvtong.com.cn
4.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 15 号
五、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德军先生和独立董事姜永宏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德军先生和姜永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袁德安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袁德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95,000 股,通过东莞市富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3,999 股;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宋江波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宋江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45,000 股,通过东莞市富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4,390 股;非独立董事廖汉星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廖汉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0,000 股,通过东莞市富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9,317 股。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在《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3.非独立董事傅冰生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傅冰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修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徐锐杰、黄剑波、高丽芳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上述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附件: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一)非独立董事
1.张志江: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亚洲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东莞市兴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含其前身)总经理、东莞市金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志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472,6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92%,通过东莞市富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9,072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彭丽君: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亚洲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职于东莞市富兴贸易有限公司、东莞特品鞋业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永达利纺织有限公司、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
公司;2016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彭丽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4%,通过东莞市富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8,780 股。彭丽君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熊康健: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东莞金翔电器有限公司、东莞市绿通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2016 年 3月至今,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经理;2024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信息管理中心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熊康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莞市富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439 股。熊康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
1.李峻峰: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曾任广州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金融海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东李峻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兼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 9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峻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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