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5 17:39:10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5-030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3.90 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3.82 元/股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5 年 5 月 23 日(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3.90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24)、《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即以 604,384,659 股(本
次分配实施前总股本 610,065,893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681,23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5,933,234.08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本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8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于2025年5月23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04,384,659×0.0760)÷610,065,893≈0.0753元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涉及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90-0.0753)÷(1+0)≈13.8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2万股至723万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59%至1.19%。本次回购具体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
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股份回购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