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19:16:35
证券代码:301606 证券简称: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西路龙城工业区御安 7 栋 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清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名,代表股份 370,480,85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9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名,代表股份 335,294,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81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名,代表股份 35,186,0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4804%。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450,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 %;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510%;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8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450,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 %;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510%;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8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478,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9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54,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4%;
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228%;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17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清森、陈俊灵、深圳市绿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三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顺四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股份数量为 317,794,716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449,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 %;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228%;反对 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17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450,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7 %;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510%;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8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478,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9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易明辉律师、陈珍琴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绿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