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20:18:46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林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不涉及需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形。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352,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67,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2,6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2,5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2,5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2,5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2,6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2,6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2,5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2,5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1,4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20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1,3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20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52,68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345,33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股数 7,35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七) 关于公司 2024 13,352,589 100% 100 0% 0 0%
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健、俞蔚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