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18:14:32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5-036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姚友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鲍明亚女士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提名侯杰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
侯杰,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法学硕
士。2008 年 1 月至 2011年 3 月在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任外资部律师;2011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任法律部负责人;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亚信科技集团任高级法律顾问;2017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投融资
经理,现任公司法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侯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侯杰女士最近 3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