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04-29 22:59:4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经营发展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战略规划、优化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提升公司市场
形象与品牌价值,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进一步实现公司价值。
第五条 公司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秉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的各大关键要素,协调公司各部门合力推进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需依据公司发展规律、内在逻辑科学而为,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工作的合理高效。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是一个持续性、常态化管理过程和行为,公司需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提升公司市值管理行为。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及时主动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公司市值表现,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并适时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并结合实际开展其他有助于市值管
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公司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有关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真实反映公司经营发展质量。
第九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十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等。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若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经营发展质量:
(一)并购重组
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新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强化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共同推进上市公司发展,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增进资本市场认可。
(三)现金分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为股东提供合理投资回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全面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遵守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
根据公司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通过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等方式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公司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
第五章 市值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及分析,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研究需要采取的措施,依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将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积极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切实提高合规意识,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各项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欺骗或者误导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现行及后续不时修订、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悖时,以现行及后续不时修订、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