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小熊电器: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47:15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7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9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沿江北路 22 号小熊织梦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股东在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96,959,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594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7,038,67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 2,136,4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154,902,274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5,781,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8.92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21,177,85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7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7,892,55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0 人,代表股份 7,887,85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21%。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6,947,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8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8%;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2、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6,946,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同意 7,879,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2%;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92%;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3、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6,946,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79,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2%;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8%;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
4、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6,937,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反对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70,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0%;反对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

5、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6,937,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反对 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70,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0%;反对 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6,937,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70,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0%;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5%;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7、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5,699,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00%;反对 1,256,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7%;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32,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294%;反对 1,256,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74%;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8、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6,919,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 36,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52,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39%;反对 36,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8%;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3%。
9、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6,832,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5 %;反对 120,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65,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48%;反对 120,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16%;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小熊电器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