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35:46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 SA24 栋三
楼职工活动中心召开。大会应到代表 400 人,实际到会 369 人,经参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苗春娜女士为公司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并根据相关规定
在 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进行了公示。苗春娜女士的任期至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苗春娜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苗春娜女士:1986 年生,毕业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市场营销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苗春娜女士持有公司 196,238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苗春娜女士未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