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08:53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4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
路 100 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俊华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业绩考核条件,同时存在20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7名激励
对象不再具备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65,3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18,814,369.10 元,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1,065,300 股,由目前的 3,313,345,567 股变更为 3,302,280,267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4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
任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内控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风险内控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王坤世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卢璐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5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基金奖励方案的议案》;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 2024 年度紧紧围绕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所签订的控制目标,同时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没有发生因违反国家或自治区有关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规定并被政府部门通报的行为,且 2024 年公司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评级结果为 A 级。根据《中恒集团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基金实施管理规定》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中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安环考核基金额外奖励标准拟按系数1计算,拟对9名班子成员共计发放安环考核基金21.25万元。
董事王海润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工作安排,择机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事宜届时以公司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