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9 17:40: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万德斯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6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249,461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25.2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35,486,417.2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4,096,335.16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1,390,082.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月 8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01 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9,668.89 万元,其
中:于 2020 年 1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368.54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00.3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379.85
减:环保装备集成中心及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支出 300.3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0.17
加:到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 0.00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79.67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在日常募集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科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南京万德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于 2021年 3 月 15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34095000031497526 募集资金专户 0.00 已注销
南京江宁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3201130111010000009160 募集资金专户 0.0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3201130111010000009561 募集资金理财户 0.0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5912663710501 募集资金专户 0.00 已注销
江宁支行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环保装备集成中心及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结项,除待支付合同尾款 1,559.30 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将其
余节余募集资金 9,546.1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待支付合同尾款 1,559.30 万元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尚未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直至上述待支付金额支付完毕。
截至 2024 年 4 月,上述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已支付完毕,公司将剩余募集
资金 79.67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 2024 年 4 月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经鉴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万德斯环保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万德斯环保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获取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对万德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万德斯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 2024 年度万德斯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800.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668.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实现的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