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6:59:49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47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 10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 10 人,实际出席人数 10 人。其中董事池祥成、
李黔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孙立成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项目 2025 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 2025 年投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对在投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完决策程序)编制了 2025 年度投资方案。2025 年,公司控股及参股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 53.71 亿元,计划拨付资本金 28.75 亿元。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47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2.54 元/股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974,48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2.54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948,96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12.54 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47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若公司未能或者未能全部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相关账户及办理相关事宜;
(2)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确定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 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5)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6) 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5-050 的《四川路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