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18:49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国华
网安”变更为“*ST 国华”,股票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更为“*ST 国华”
3、股票代码:无变动,仍为“000004”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4 月 30 日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复牌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利润总额为-159,012,634.3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535,415.3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4,233,068.26 元,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97,707,114.57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努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盈利能力,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努力提升公司规模
公司将继续深耕移动信息安全市场,紧跟国家战略,聚焦科技创新和行业发展趋势,加强技术研发,优化现有产品组合和服务能力,拓展创新产品与服务,挖掘新的应用场景和客户群体,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
依托在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沉淀,公司将积极整合外部资源,拓展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等业务方向,寻找公司技术能力和新业务的契合点,扩展公司的业务版图,开辟新的业务增长和盈利渠道。
此外,公司将继续拓展医药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化学药品研发,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将进一步汇聚各方优势资源,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互补协同,积极探索医药领域的多元拓展机会,为公司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二)降本增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责与权限,提升运营
效率。公司将优化资金管理策略,科学调配资金,确保资金在不同项目和业务环节中的高效利用,增强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坚实的财务支持。与此同时,公司将持续推动成本费用的常态化与精细化管理,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费用预算与审批流程,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资源浪费,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和成本费用的有效管控。
此外,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工作,强化客户信用评估与事前风险研判,严控资金投入数量和时间,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努力提高经营稳健性。同时,公司将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对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科学评估,大力推进低效资产的优化和处置工作,提高资产的效益,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四、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2、电子邮箱:gnkjsz@163.com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