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里物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3:30:37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成立于2013年12月10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合伙人数量为212人,注册会计师1,5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1人。2023年度,容诚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家。2023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为5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云里物里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及文件、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用容诚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2025 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