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芯科技:南芯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09:23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萍、CHRISTINE XIAOHONGJIANG 及非独立董事刘敏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林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为由独立董事林萍、CHRISTINE XIAOHONG JIANG 及未在公司担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简德明 3 名成员组成,林萍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
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林萍女士、CHRISTINE XIAOHONG JIANG 女士、梁星先生。林萍女士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召开届次 议案名称
1 2024/3/18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1、《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第十二次会议 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5、《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 2024/4/26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2024/8/7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2、《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第十四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2024/10/29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5 2024/11/22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6 2024/12/10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1、《关于 2024 年度外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4年度,公司按照近年来规范运作最新要求系统性修订《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能效不断提升,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内部控制治理进行监督与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持续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指导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经过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审阅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则的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职责。
(三)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容诚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持续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部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五)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容诚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委员:林萍、CHRISTINE XIAOHONG JIANG、梁星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