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56:01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并作废
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
票 2,957,574 股,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7.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1.952565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即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0.20*(704,057,060-16,698,456)/704,057,060=0.1952565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704,057,060股扣减回购的社会公众股16,698,456股后的数量687,358,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合计派发分红现金股利178,713,81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鉴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拟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则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 =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0.17-0.1952565-0.26=9.71元/股(四舍五入保
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的 3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68,406 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7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部分达标或不达标,对应的第二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230,900 股。
综上,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348 人调整为 313 人,本次合计需作废处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499,306 股。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考核指标达成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即将届满,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本次考核指标达成事项符合《指导意见》和《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授予权益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